浙嵊漁131232號船老大李定軍告訴筆者,他的漁船每航次要用掉100多節1號電池,一年下來累計要使用掉近2000節1號電池,由于帶回岸上無處可放,也無法處置,只能向海里扔。
據了解,每艘帆布網漁船平均每年要使用1號電池1200節左右,高的甚至達到2000余節,光嵊泗縣374艘帆布網漁船,每年產生廢舊電池40萬節以上,這當中還不包括其他捕撈漁船所產生的廢舊電池。
有關部門其實早已注意到電池污染問題。2002年,嵊泗縣海洋與漁業部門要求漁民將使用下來的廢舊電池帶上岸,并在菜園、五龍等鄉鎮的一些漁村設立了10只廢舊電池回收箱,供漁民放置廢舊電池,同時還指定專人開箱。環保部門原本打算將廢舊電池交給外地專門的處置企業進行處置,但這需要向企業支付一定數額的處置金。由于財政沒有廢舊電池回收處置專項資金,他們在具體操作中遇到了資金難題。由此,在一些漁村推行幾年的廢舊電池回收,后來不了了之。
電池中含有汞、鎳、鎘、鉛等元素及酸性溶解液,再加上廢電池腐爛的速度比較慢,污染嚴重。有關資料顯示,一粒紐扣電池可污染60萬升海水,一節1號含汞電池爛在地里,能使1平方米的土地失去農業利用價值,且污染期限長達30年……據了解,浙江省沿海普遍存在這種電池污染現象。漁區廢舊電池回收處置亟待引起各方關注和重視,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
漁區有關部門認為,應設立廢舊電池回收處置專項財政資金。這樣,在漁港、碼頭設立廢舊電池回收點,實行定點統一回收,或委托專門處置企業進行集中處置就切實可行。除此之外,應倡導漁船節能環保型蓄電池,可在漁船上推廣安裝風力發電、太陽能蓄電設備。
浙嵊漁03118號船老大姚海則提出了這樣一個建議:可參照一些啤酒生產企業回收處置啤酒瓶的做法,適當提高電池銷售價,將因此增加的銷售額作為廢舊電池回收費用,并由電池生產企業統一回收、集中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