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301調查”,在所有新能源行業中,光伏產業所受沖擊將最大。業內人士普遍認為,中美在新能源領域“斗則兩傷,合則兩利”。
10月15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宣布,啟動對華清潔能源有關政策和措施的“301調查”,并計劃在90天內完成相關調查。業界一致認為,啟動“301調查”,在所有新能源行業中,光伏產業所受沖擊將最大。業內人士普遍認為,中美在新能源領域“斗則兩傷,合則兩利”,中國光伏業應重新梳理國內的政策,制定新的發展思路。
新能源產業之爭升級
這份由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向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提出的超過5800頁的書面報告指出,中國政府通過歧視性法律法規、技術轉讓條件、關鍵原材料控制、大規模政府補貼以及違反WTO規定設置補貼門檻等措施,導致美國相關企業的利益受到了極大損害,使美國本土工作崗位流失,并給美國造成了數十億美元的貿易赤字。
在申請書中,有一段關鍵的話值得關注:“在美國失業率居高不下的情況下,其他國家卻以不符合世貿組織規定的做法將自己在未來最重要的生產領域推至領先地位。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相信,未來能夠引領清潔能源經濟的國家必將引領世界經濟的發展。如果美國想繼續引領世界經濟發展,就必須要求所有國家在競爭中遵守規則。”
業內人士認為,美國看到近年來中國在新能源領域高速發展,對其造成一定的威脅,因此,希望在中國新能源列車高速行駛的過程中踩一腳剎車,以搶占新能源領域的制高點。近幾年,美國通過立法制定能源政策,引導能源的使用。其最近的能源政策法案包括《2005年能源政策法案》、《2007年能源獨立與安全法案》、《2008年緊急經濟穩定法案》以及《2009年經濟復興與再投資法案》等。美國政府在預算資金上也向新能源采取傾斜措施,在美國能源部2010財政年度預算案當中,有264億美元撥付給能源部的能效與再生能源局。這項預算旨在大規模擴大使用再生能源,同時改進能源傳輸基礎設施。
也有專家認為,“301調查”的背景主要是就業問題,眼下美國失業率太高。“美國光伏產業在美國東部關了不少公司,美國民眾認為,中國的補貼政策導致光伏組件價格過低,導致他們失業。”清華大學工程物理系教授張輝說。
而實際情況是,中國的光伏產業對美國相關產業的出口有相當大的幫助,甚至有些公司完全靠產品出口到中國而起死回生。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兼首席運營官黎志欣表示:“以京運通為例,我們做的設備所需要的關鍵材料——石墨保溫材料全部是從美國一個公司進口的,進口量是該公司產量的1/3。我們是該公司最大的客戶,僅今年進口就達1000萬美元。”在光伏企業中有不少高管及設計人員是從美國聘請的。“可以說,在光伏領域,中國從美國進口的金額比出口的金額多得多,這為他們提供了多少就業機會!”
而中國光伏企業在美國設廠更是直接為當地增加了就業人數。無錫尚德相關負責人表示,坐落于美國亞利桑那州鳳凰城古德伊爾的尚德美國工廠,初期規模為年產30兆瓦,員工人數75人;到明年年初,產能將擴充到50兆瓦,將提供150個就業崗位。
若美獲勝兩敗俱傷
有關專家分析,“301調查”假設最后判定美方獲勝,那么有可能出現以下幾種情況:首先,中國光伏產品對美出口稅率將提升。其次,美國可能會采取交叉報復,即除對光伏產品提高關稅外,也會對其他行業增加關稅。最后,業內人士擔憂,這將影響對歐盟市場的出口。如果美國對中國做出不利裁決,歐盟也會跟進,非常便利地做出類似裁決,因為歐美經常在針對中國的貿易制裁上采取一致行動。
如果美方獲勝,對美國企業尤其是光伏材料和設備企業來說,損失也是巨大的。雖然美國光伏產品一半來自中國,但是整個產業鏈上的高利潤環節如材料、設備等卻被美國公司掌控。中國光伏產業鏈多個環節如材料(如多晶硅)、設備(切割機、鑄錠爐、還原爐及氫化爐等)、背板等很多產品都從美國進口。據悉,2009年,中國50%的光伏材料是從國外進口的,其中的50%來自美國。另外,我國60%~70%的光伏生產設備也是從國外進口的,其中大部分也來自美國的應用材料和GT公司。
此外,美國的投資者也會受到牽連。目前我國主要光伏企業均在美國上市,如無錫尚德、保定英利、常州天合等,對中國開展“301調查”,無疑會損害美國股民的利益。
張輝告訴《中國電子報》記者,短期內,對實體經濟本身影響不大,因為目前美國市場不是很大。 今年前8個月,中國向美國市場出口的太陽能電池板金額僅占同期我國光伏出口總額的4.57%。“但這件事情,對心理層面的影響會比較大一些。”張輝表示。
其實,業內人士擔心的不僅是光伏產品出口的問題,更是新能源產業扶持政策會否發生變化的問題,礙于“301條款”,國家想扶持新能源產業都會“心有余而力不足”。
及時啟動國內市場
美國“301條款”主要含義是保護美國在國際貿易中的權利,對其他被認為貿易做法“不合理”、“不公平”的國家進行報復。根據這項條款,美國可以對其認為是“不公平”的其他國家的貿易做法進行調查。“301調查”是美國特有的、基于美國國內法開展的調查,可以不經當事人同意直接調查,因此在全球范圍內“301調查”廣受詬病。
盡管“301調查”只是美國的“一廂情愿”,但國內企業達成一致共識,即不要輕視這次調查。中美在太陽能光伏領域的“斗爭”將是長期的,類似的事情今后還會發生。為此,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李東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應該成立專門的機構,光伏企業也要了解世貿組織的有關規則,有效利用其中的條款規避風險,并且建立快速反應機制,與業內其他同行溝通信息,做出快速反應。“我們要像歐美工會一樣,把光伏產業聯盟做成有攻擊性的組織。”李東說。
當前,我國光伏產業適逢轉方式、調結構的關鍵時期,因此,可借助此次美國“301調查”之機,梳理國內相關補貼政策,調整發展策略,逐步改變以往直接對產品進行補貼的方式,在研發端和應用端給予補貼,尤其在關鍵設備國產化方面給予扶持。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李俊峰告訴記者,通過這次“301調查”,國內光伏企業應該進一步了解國外的新能源政策,同時梳理一下國內政策的漏洞和問題。他表示,應該從以下3個方面應對“301調查”:第一,積極地、認真地、坦然地應對;第二,做好自己的事情,企業靠政府抱著是長不大的,應建立一個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企業要從自身角度提高技術,自主創新;第三,中美兩國應該共同啟動光伏應用市場,在光伏發電市場中,中美兩國都落后于歐洲。
而啟動國內市場,不用看別人臉色行事,是發展國內光伏產業的根本出路。國務院參事、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理事長石定寰在接受《中國電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發展國內光伏產業,應該真正落實《可再生能源法》提出的要求,當務之急不是去招標,而是要積極出臺一些相關的管理措施和市場準入的相應政策。
有關專家認為,前兩輪的特許權招標已經摸清光伏發電價格,因此接下來可以按照這個電價做一些示范項目。而對于下一輪光伏電站招標,不少企業認為應該以最接近平均價的價格中標,這樣可以讓企業,尤其是占光伏領域多數江山的民營企業“有利可圖”,這樣才有利于產業的健康發展。此外,大規模啟動國內光伏產業,必須讓光伏電站發的電并入電網,因此光伏電站的建站速度要和電網建設的步伐協調,避免光伏電站建成后并不了網的情況發生。
張輝告訴記者,中國光伏產業最重要的是把亞洲市場和非洲市場開拓好,這是行業要立足的市場,因為從光的利用率來說,非洲和亞洲是最合適發展光伏產業的。“而從長遠來說,國內企業應該把技術提上去,價格降下來,降到比較低的價位,如上網電價控制在0.7元之內,甚至0.6元之內。這樣,不用政策扶持,光伏產業就能自己進入良性發展軌道。”張輝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