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針對鉛蓄電池及再生鉛行業引發的鉛污染事件呈高發態勢,環保部下發了《關于加強鉛蓄電池及再生鉛行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遏制鉛污染事故多發的態勢。
據了解,環保部下發的《關于加強鉛蓄電池及再生鉛行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將通過嚴格環境準入,落實衛生防護距離;規范企業日常環境管理,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完善基礎工作,嚴格企業環境監管;加大執法力度,采取嚴格措施整治違法企業;實施信息公開;建立重金屬污染責任終身追究制;建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等措施,進一步加強鉛蓄電池等涉重金屬行業的污染防治工作。
另外《通知》明確,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不到位的企業一律停止生產;對發生重大鉛污染事件的地區,一律停止所有建設項目的審批;對存在環境問題和隱患的違法企業,一律先停產整改;發生事故的這些地區政府的主要領導,一律要承擔責任,今后凡發生重金屬污染事件的地區,當地政府主要領導必須承擔主要責任;凡是發生重大、特大污染事件的地區,一律立即撤銷所有的環保榮譽稱號,包括環保模范城市、生態市、生態縣等等。有業內人士預計至少有三分之二不達標企業將遭淘汰。
目前浙江的273家鉛酸電池公司中,有213家已經被令停產,有652家相關工廠的水電被切斷。廣東160余家企業中,防護距離不足300米的企業將全部關停。隨著鉛蓄電池環保整治向全國蔓延,現已擴展至廣東、河南、四川等全國多個省份和地區。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李干杰表示,有關的立法正在積極推進過程之中。除了加快立法之外,各個部門也在積極制定和實行一些有關重金屬污染防治的政策和措施。據悉工信部正在著手建立鉛酸蓄電池生產和回收企業準入制度。《電池行業重金屬污染綜合預防方案》也已基本完成意見征求。政府將全面整治鉛蓄電池行業,把鉛蓄電池企業的整治作為今年我國環保行動的首要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