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電池航空管理 如何攜帶鋰電池
來源:長春晚報 日期:2011-7-15 作者:全球電池網 點擊:
近期,國內外連續發生多起旅客攜帶的鋰電池在機上起火的事故,雖因處理得當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卻對旅客出行造成了影響。“我常坐飛機到外地出差,以后上飛機還能帶手機嗎?”市民孫女士就此特地向航空部門咨詢。旅客乘機如何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呢?
“旅客可以將手機或手提電腦的鋰電池取出,備用鋰電池要獨立做好保護以發生防短路。”工作人員說,目前,南航已經購置了一批專門用來放鋰電池的特殊塑料袋,以保證運輸安全。
根據民航相關法規規定,旅客或機組成員為個人自用內含鋰或鋰電池芯或電池的便攜式電子裝置(手表、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便攜式攝像機)要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且鋰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手機或攝像機上的電池都對電池容量有標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超過100Wh的、不超過160Wh的鋰電池,經旅客申請、航空公司同意后可裝在設備上,隨交運行李或隨身攜帶登機;超過160Wh的鋰電池不允許登機。“備用鋰電池僅能攜帶兩枚且不能托運,旅客可根據自身情況提前對鋰電池進行包裝處理以避免耽誤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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