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通知,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于議事協調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3號)精神,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為加強能源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出任主任。
國家能源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研究擬訂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審議能源安全和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國內能源開發和能源國際合作的重大事項。。
可以說能源部的發展歷程見證了我國成長的歷史:
1949年:成立燃料工業部,職能等同于能源部,時任部長陳郁。成立背景:建國初期能源行業發展程度低,國家要統一管理能源行業。當時下設煤炭管理總局、電力管理總局、石油管理總局和水利發電建設總局。
1955年:撤銷燃料工業部。撤銷原因:''一五''計劃完成后,石油、煤炭、電力部門迅速壯大,燃料工業部分拆成煤炭工業部、石油工業部、電力工業部。
1980年:成立國家能源委,時任主任余秋里。成立背景:文革結束后,我國煤、電、油十分缺乏,國家急需通過綜合管理加強對能源領域的領導。當時煤炭、電力、石油各部部長在委員會任副職,是實現能源部門整合的最好時機。
1984年:撤銷國家能源委。撤銷原因:能委在權責定位上和國家計委存在嚴重沖突,水利、煤炭、電力、石油各部政企不分。撤銷后,水利部與電力部合并為水利電力部,錢正英任部長,李鵬任第一副部長。
1988年:成立能源部,時任部長黃毅誠。成立背景:國務院提出政企分開的原則。于是撤銷了煤炭部、水電部、石油部、核工業部,改組為能源部下面的煤炭總公司、中國電力[1.98 3.67%]企業聯合會、石油總公司、核工業總公司。
1993年:撤銷能源部。撤銷原因:各國有能源企業級別上與能源部平級,而能源項目的審批權又在計委,且石油、核工業兩家總公司不愿加入能源部。撤銷后,再次組建了電力工業部和煤炭工業部。
2005年:成立能源辦。成立背景:為研究中國能源領域的重大問題和政策,中國成立了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而為了更有效的執行成立了能源辦。
2008年:成立國家能源局。成立背景: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根據''三定方案''(定職能、定機構、定編制)國務院提出了第六次機構改革方案,其中指出要加強能源管理機構,設立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組建國家能源局。7月30日至31日,國家能源局召開成立大會。8月8日,國家能源局正式掛牌運行。作為國家發展改革委管理的國家局,國家能源局具體職責為:擬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實施對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國家石油儲備;提出發展新能源和能源行業節能的政策措施;開展能源國際合作。
可以產出現在的有''局''到''委'',只是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后續。記得當時就曾有人提出直接一步到位成立''國家能源部'',但最終,由于部委權限劃分等問題的阻礙,并未成行。眼下將成立的國家能源委,實際上應該還是國家能源部的過渡模式,也就是準能源部。
從建國后能源部八次的建立拆分,直到此前的能源局,事實上并沒能把目前我國的能源管理職能統一起來。當下各項能源管理職能仍分散在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國土部、電監會、安監總局等十多個部門。
基于此,目前的能源管理現狀難免多頭管理、分散管理、協調性差。盡管去年年初的三定方案已經確定了各自的職責,但是相關部門的權力并沒有順利移交。國家能源局由于任務和權限的不對等,造成了目前的尷尬局面,''力不從心,表現平平''。
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曾舉例說,煤炭行業管理的五個許可證,沒有一個在國家能源局,核電廠運行操控員考評在國家能源局,但發證在國家核安全局,也很不順。要國家能源局實施對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等行業的管理,但是與能源行業發展相關的管理職能卻又分散在不同部門,國家能源局任務重,但履行職責困難較多。
國家能源委員會的成立將有利于國家能源局進一步發揮在全國能源行業管理的職責。如果未來國家能源局無法協調的工作能夠通過國家能源委來做,一些工作的推進就會順利多了。
從管理部門的升級到具體工作的落實,無論是能源局還是能源委,或者是能源部,首要的人物已經落在了''新能源產業''上了。國家能源局已經開始著手起草中國能源''十二五''規劃。按照國家能源局下發各部門和能源公司的規劃起草方案,''十二五''期間,首要任務就是要培育和發展新興能源產業。其中包括,核電、水電、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能源等可再生能源。
除了新能源我們還要注意什么呢?能源局在''十二五''規劃中同時還強調了要加快對煤炭等傳統能源的產業升級,說直接點就是煤炭行業的重組。上大壓小、淘汰落后產能,希望投資者能把握住這次大的機會從中獲利。
(編輯全球電池網)
